“夫君,我疼!”
若是前世,我肯定不敢去招惹一个刚见一面的人。
况且这个人还是个会发疯伤人的傻子。
其实也不能说是傻子。
只是他失忆了,记不得自己是谁,又不懂如何生存。
欺负他的人,他会把他们都暴打一顿。
久而久之,这间破庙就成了他的地盘。而他也成了别人口中“会发疯的大傻子”。
最初,我知道他的名声,也担心他会伤我。
后来我才发现,只要不抢他的吃食,他就不会发疯伤人。
他甚至特别好哄。
只要给他付出一点关心,他就会把你当成全世界。
你瞧。
这个尚且失去记忆的人都知道感恩。
可那个跟我有着血脉亲情的赵彧,那个被我从小护到大的人,却恩将仇报。
从此,我对他更加上心。
给他取名“阿熠”,
教他生存常识。
教他读书明。
这才发现,他不傻。
他一点都不傻,甚至称得上天赋绝伦。
我教的东西他过目不忘,甚至还能举一反三。
去山上摘野菜采蘑菇时,他仅凭一块石头就能砸中过路的野兔野鸡。
再加上他偶尔还会露出的其他惊世技能,我越来越深刻的明白。
我嫁的这个人不是普通人。
但能让一个惊才绝艳之人沦落为卑贱至极的乞丐,我想他遭受过的磨难或许比我更甚。
大概这就是人的通病。
当你发现别人的生活比你还一塌糊涂的时候,你就觉得人生其实也没那么黑暗了。
于是,我们就像两只受伤的小兽,在命运的折磨下,互相舔舐治愈着对方的伤口。
直到心动,
直到爱上。
“夫君?”
见他没有动作,我又轻轻唤了一声。
他的眼眸颤了颤,突然红着眼朝我冲了过来,将我紧紧抱在了怀里。
“阿楹,我好想你。”
他抱着我,哭得像个孩子。
我这才知道,原来他也重生了。
我没有问他上一世我死后,这个傻子过的如何。
即便不问,我也知道,这个粘人的家伙,是什么死法。
他肯定是抱着那只从山上捉下来给我补身体的野鸡,活活饿死的。
“阿楹,鸡没了。”